山东亿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45万吨/年高端树脂及配套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1.11.12

山东亿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45万吨/年高端树脂及配套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对山东亿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45万吨年高端树脂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山东亿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45万吨/年高端树脂及配套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

山东亿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主要推动产业链向下游延伸,实现子母公司全产业链互补、互强,“耦合”发展。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石油制品制造及新材料技术研发等业务。本项目选址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总投资400000万,购置主要研发设备及配套公用工程设备。

本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聚合工艺,原料采用苯乙烯、丁二烯、丙烯腈等,生产装置包括原料配制单元、反应聚合单元、脱挥造粒单元、公用工程配套及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45万吨高端树脂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亿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郝纯路东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546-778711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邮箱:hkhgab@163.com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 山东亿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请提供您的具体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亿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