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全厂设备节能降碳及绿色低碳升级项目节能验收公示

2026.10.16

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全厂设备节能降碳及绿色低碳升级项目节能验收公示

1.概述

本次公示的目的是获取公众对《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全厂设备节能降碳及绿色低碳升级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社会监督。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公示如下。

2.项目节能验收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在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项目节能验收报告主要结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验收结论

(1)建设方案

经现场勘查和查阅资料,经验收小组现场核实,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院内,占地面积175000m²,(已取得土地证)。对原50万吨/年生物基航空燃料技术改造及配套项目进行设备节能降碳及绿色低碳升级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对装置区及罐区设备进行改造,装置区改造后新增离心分离机、螺旋输送机、分馏塔侧线泵、干燥塔接力泵、循环水泵等设备70台(套);罐区改造内容为利旧原有闲置的1个5000m3原料调和罐,装卸车设施新增2台生物柴油装车鹤管、1台甲醇卸车鹤管及卸车泵、1台二甲基二硫卸车鹤管及卸车泵,项目改造后新增设备72台(套),利旧原有加氢进料泵、循环水泵、新氢压缩机、离心压缩机、螺杆式空压机、引风机等设备718台(套),设备合计790台(套)。改造后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方案未发生改变,项目建成后,可切换生产生物柴油产品(工况一)及生物航煤产品(工况二),实现年产161216吨生物航煤、212136吨氢化植物油、52981.23吨生物石脑油、9064吨生物液化气,副产94704.01吨液体二氧化碳、90.33吨硫膏(可切换生产165976吨生物柴油、248944吨液体石蜡、17208吨生物石脑油、8176吨生物液化气,副产78927.91吨液体二氧化碳、92.54吨硫膏)的生产能力。

(2)主要用能设备

通过查看前期资料与设备铭牌等信息,主要用能设备与设计阶段用能设备一致,验收组认为基本符合节能验收要求。

(3)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

通过查看企业能源管理机构、制度建设等文件,以及现场对照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技术资料,设计节能管理措施描述与实际情况基本一致,验收组认为项目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基本符合节能验收要求。

(4)能源计量器具

通过查看企业计量器具台账等文件,以及现场进行实地查验,能源计量器具与设计计量器具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是项目实际建设时进行了调整,验收组认为基本符合节能验收要求。

(5)能源消费量

项目改造前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为112884.1tce,等价值为127699.97tce;项目改造后实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为112483.47tce,等价值125075.91tce。项目改造后物料加工量、产品产量等均未发生改变,项目通过对用电设备优化调整及用蒸汽设备优化改造,改造后减少用电量1244.92万kW.h,增加用蒸汽量3.31万GJ,综合能耗减少400.63tce,项目改造后综合能耗较改造前减少,验收组认为项目能源消费量符合节能验收要求。

(6)能效水平

该项目改造后通过优化用能设备等措施,使该项目的能耗和物耗明显下降,降低了经营成本,符合国家及区域节能政策的要求。

验收组认为《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全厂设备节能降碳及绿色低碳升级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的建设方案、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计量器具配置、综合能源消费量、能效指标基本符合节能验收要求。

4.公示

我单位已按照《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全厂设备节能降碳及绿色低碳升级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项目建设单位: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要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 庄庆臣       联系电话:13081423519

 

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