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可持续燃料仓储经营改造项目 节能验收公示
2026.09.15
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可持续燃料仓储经营改造项目
节能验收公示
1.概述
本次公示的目的是获取公众对《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可持续燃料罐区仓储经营改造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社会监督。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调查形式主要包括:公司网站公示等其他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2.项目节能验收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在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项目节能审查验收报告主要结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验收结论
(1)建设方案
经现场勘查和查阅资料,经验收小组现场核实,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院内,占地面积10660m²,属于厂区已有土地,无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对原可持续燃料罐区仓储项目进行改造,主要为改造原有罐区8具储罐,其中利旧4具5000m3储罐,作为工业级混合油及船用燃料油储罐,储存工业级混合油及船用燃料油;停用2具3000m3储罐,拆除2具1000m3储罐,新建装卸泵及装卸站台、尾气吸收设施,利旧原有泡沫站,改造罐区部分消防设施。项目依托公司现有的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气系统、蒸汽系统等公用及辅助工程,新增船用燃料油装车泵、工业级混合油装车泵、船用燃料油卸车泵等设备9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周转船用燃料油20万t,总储存量15000m3;年周转工业级混合油15万t,总储存量5000m3的能力。经验收小组现场核实,已建设部分基本落实节能审查要求。
(2)主要用能设备
通过查看前期资料与设备铭牌等信息,主要用能设备与节能承诺一致,验收组认为符合节能承诺要求。
(3)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
通过查看企业能源管理机构、制度建设等文件,以及现场对照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技术资料,节能管理措施描述与实际情况基本一致,验收组认为项目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基本符合节能承诺要求。
(4)能源计量器具
通过查看企业计量器具台账等文件,以及现场进行实地查验,实际能源计量器具与设计一致,验收组认为符合节能承诺要求。
(5)能源消费量
项目实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821.85吨标准煤(当量值)、974.91吨标准煤(等价值),验收组认为项目能源消费量基本符合节能承诺验收要求。
(6)能效水平
该项目暂无相关能效限额标准,但与同行业企业对比,项目能效水平优于同行业企业。
验收组认为《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可持续燃料罐区仓储经营改造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的建设方案、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计量器具配置、综合能源消费量、能效指标基本符合节能承诺验收要求。
4.公示
我单位已按照《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可持续燃料罐区仓储经营改造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项目建设单位: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要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 庄庆臣 联系电话:13081423519
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