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50万吨/年生物基航空燃料技术改造及配套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24.07.09
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50万吨/年生物基航空燃料技术改造及配套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概况
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50万吨/年生物基航空燃料技术改造及配套项目于2023年12月18日取得环评批复,由于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工艺流程、产品方案等均发生变动,对照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环办〔2015〕52号中的要求,属于重大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后项目为在现有“80万吨/年油品升级改造项目及配套工程、20000Nm3/h甲醇制氢装置及罐区、公用工程基础上实施技术改造,新建原料预处理单元;升级改造反应、分馏系统,新增稳定系统等;改造配套制氢装置,作为配套制氢单元;新增二氧化碳回收单元;新增环保装置;升级改造配套公用工程系统及配套罐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彭部长
联系电话:0546-778711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山东黄河三角洲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pdC2Y_9t-8ewMIBJiNadw
提取码: fjzi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与建设单位联系,借阅纸质报告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公众参与意见表,用于反馈相关意见。链接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7月15日
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